最近學習了《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202-2018),關于地基驗槽方面產生了一些疑惑,向幾位同仁進行了請教,也翻閱了一些資料,答案不唯一,現(xiàn)就自己的一點不成熟的看法公開出來,與公司同仁商榷。
1 地基基礎工程必須驗槽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202-2018)中的“3.0.4地基基礎工程必須進行驗槽,驗槽檢驗要點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的規(guī)定?!痹跅l文解釋說明里這一條說明也強調“對每一個基坑或基槽,都必須進行驗槽?!币虼?,筆者認為不管是天然地基還是復合地基還是樁基礎的每一個基坑或基槽都必須進行驗槽。
2 地基驗槽驗幾次
所謂“驗槽”,就是“基坑或基槽開挖至坑底設計標高后,檢驗地基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動?!薄澳康氖菫榱颂矫骰踊蚧鄣耐临|情況等,據(jù)此判斷異常地基基礎是否需要進行局部處理,原鉆探是否需要補充,原基礎設計是否需要修正,同時是否對自己所接受的資料和工程的外部環(huán)境進行再次確認等?!苯Y合附錄A中“A.1.4 驗槽應在基坑或基槽開挖至設計標高后進行,對留置保護土層時其厚度不應超過100mm,槽底應為無擾動的原狀土?!焙虯.2、A.3、A.4條文中也說明了開挖至設計標高后地基驗槽。對設計文件有明確地基處理要求的,在地基處理完成、開挖至基底設計標高后進行驗槽。對有增強復合體的地基處理工程應在褥墊層施工前進行驗槽,驗槽時應現(xiàn)場檢查樁位、樁頭、樁間土情況和復合地基施工質量檢測報告。對于沒有增強復合體的地基處理工程應在地基處理完成后開挖到基底標高時進行驗槽。經(jīng)過地基處理的地基承載力和沉降特性,應以處理后的檢測報告為準。也就是說地基驗槽時必須出具地基承載力檢測報告。當?shù)鼗灢鄄荒苓_到要求時,再進行地基處理,處理后重新對處理后的地基進行承載力試驗。另外,在驗槽活動中,要對基底土質擾動情況和擾動范圍進行評估。從以上分析,筆者認為正常地基驗槽只需要一次就可以了。
3 地基驗槽輕型動力觸探記錄要提供
在附錄A一般規(guī)定“A.1.2 驗槽時,現(xiàn)場應具備巖土工程勘察報告、輕型動力觸探記錄(可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的情況除外)、地基基礎設計文件、地基處理或深基坑施工質量檢測報告等?!睒藴手械摹耙话阋?guī)定”為共性要求,而且根據(jù)標準用詞解釋“應”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因此筆者認為在正常情況下地基驗槽時均應提供輕型動力觸探記錄(可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的三種情況除外),尤其是天然地基驗槽時在條文A.2.3和A.2.4中更是明確了這一點,但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往往疏忽這一點。
以上是本人在學習《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202-2018)過程中的一點看法,歡迎溝通交流。